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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我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坐落于开发区路幢单元层号房屋,我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湖北银行,与该银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我无法前往办理该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故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全权办理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及领取该房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2、代为办理缴纳抵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手续费、提交、领取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手续。
3、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息报告及相关信息。
委托期间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委托人:
年月____日
二、委托贷款的概念
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受托金融机构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三、委托贷款的适用范围
委托人所确定的贷款对象和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本身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于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委托贷款,贷款项目必须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时,必须事先将资金存入经办机构;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委托贷款未到期或未收回,委托人不得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存款帐户不计利息。委托贷款的优点是为货币资金富余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货币资金短缺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融资充当中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以上就是关于委托贷款合同协议书范本的相关介绍,对于贷款委托我们要选择自己相对比较信任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一下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避免日后发生相关的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