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感谢网友“网络”参与投稿,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方便大家学习。
法律常识是公务员考试行测中经常考的一类知识点,公务员考试网今天就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相混淆,或简单将二者予以等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虽只有一字之差,而在法律上,两者却有着天壤之别。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
虽然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二者区别很大,两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因此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
而劳务合同的主体无此严格的要求,其主体是任意的,雇佣方可以是单位或者自然人,受雇方亦可以是单位或者自然人。
法律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确定劳动关系后即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其内部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
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兼具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关系,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不受规章制度约束,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由于在确定劳动关系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支配、安排,以单位名义进行劳动,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以个人名义提供劳务,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而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且受法律法规约束,一般是有规律地的按月支付。
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法律法规较少干涉。
劳务费一般是一次性结算或阶段性批次支付,无规律可言。
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主要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受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或司法解释调整,且必须采取仲裁前置程序。
国考的结束意味着省考的开始,备考时间有限,而且考试竞争非常激烈,建议考生从现在就开始复习,做好复习规划,相信大家一定能在2018年省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公职梦想!